生鮮有機農產品進軍美國的三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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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生鮮有機農產品進軍美國的三大重點

關鍵字:美國展望論壇USDA有機出口

 

美國,身為全球第一大的有機消費市場,是各有機出口國的兵家必爭之地。
根據FiBL發布的《2022有機全球年鑑》數據,2020年美國有機食品零售額約為1.67兆台幣,是第二大有機消費市場-德國的3.3倍。因此進軍美國有機市場,可說是全球有機食品業者發展的目標。

臺灣於2020年5月30日正式開始與美國施行雙邊有機同等性貿易活動,使得我國有機農產品出口到美國的門檻大大降低,因此本文彙整2022美國農業部(以下簡稱USDA)展望論壇中關於有機部門的最新資訊,分享生鮮有機農產品進軍美國市場的三大重點。

重點一:認識美國市場的有機消費需求

根據Mercaris有機市場顧問公司所提供的資料,美國有機銷售市場從2009-2019年間,平均年成長率為9%,是慣行產品年成長率的3倍。而在2020年有機銷售額的年成長率到達12.8%,約為560億美元,創了歷史新高。Mercaris的副總裁瑞安·庫里(Ryan Koory)表示,可以很明顯的觀察到有機產品因為疫情的大流行、消費者更加注重身體健康與保健等因素,市場需求持續擴張,有機產品的市占比從2019年的2.9%上升到2020年的3.5%。

另外,美國有機貿易協會公布的2021有機產業調查報告中,2020有機水果蔬菜類仍是佔最大銷售品項,約為204億美元,而飲料、乳製品與蛋與包裝調理食品皆為70多億美元,在銷售額排行榜位居2~4名。此外,因為疫情影響,民眾在家開伙的頻率增加,所以調味品2021年的年成長率達到31.2%,是全品項中最高的。

原本屬於小眾市場的有機產品,在新冠疫情的影響之下需求快速成長,進入了大眾的視野中,美國也成為各國出口有機農產品的重要目標市場。當美國面臨數量日益成長的進口有機農產品時,相關主管單位最關切的事項就是如何防範進口生鮮農產品所帶來的病蟲害風險。

重點二:落實系統性處理以降低檢疫風險

動植物檢疫的目的是在避免各國因國境間農產品流通所造成外來動植物疫病蟲害之入侵及蔓延,確保各國國民、境內動植物以及農業生產的安全。各國對於如何防止病蟲害透過國際貿易進入當地都有相關規定,尤其有機農業因為不使用化學農藥,所以USDA對於有機農產品的有害生物風險管理(pest risk management)更加重視。

來自USDA動植物衛生檢驗署植物檢疫局的休斯博士(Gabriel P. Hughes)表示因為有機農業的特殊性,從生產前到包裝的過程中,都需要進行病蟲害的防治管理,並強烈建議採用系統性處理(system approaches),以有效降低有機農產品抵達美國之後無法入關而被銷毀或是退貨的可能性。

所謂系統性處理是藉由整合一系列的作物生產規劃、田間管理、採收後處理與檢疫查驗等過程中的防疫檢疫技術,累積效果來達到輸入國所要求的檢疫標準。根據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第14號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標準(ISPM 14)指出,當無法採取單一的風險管理措施(如燻蒸處理)時,便可考慮採行系統性處理,也就是透過2種以上獨立措施的組合,來達到輸入國保護水準的同等效力。

換言之,可藉由整合作物產品在種植前、生長期、採收時、採收後、運輸過程等階段的防疫檢疫措施來有效管理病蟲害風險。至於組合方式,可僅為簡單結合兩項措施,或是採用複雜的關鍵控制點系統(HACCP)。這種系統性方法與傳統的單一方法相比之下,可能會較困難或是需要大量資源來執行,但效果非常良好。

休斯博士提出一些系統性處理的具體方法如下,例如:在田區周邊建立緩衝帶、種植特殊品種(具有抵抗性或是較不易被感染的品種)、清除緩衝帶或田間的遮蔭樹、水果套袋、在某種海拔高度進行種植或包裝、設置檢疫站或是標誌提醒…等。此外,USDA動植物衛生檢驗署也有發布一些常見進口農產品提出系統性處理方法給相關業者參考。

在了解病蟲害檢疫的重要性與如何利用系統性處理降低檢疫問題之後,我國農產品經營者要如何出口有機農產品到美國,且該注意哪一些事項呢?

重點三:符合有機農產品出口到美國的要件

我國已經在2020年5月與美國簽訂雙邊有機同等性互認協議,這代表雙方在相互檢查有機法規與落實情形之後,彼此認可對方的有機認驗證體系及管理制度,並協議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兩國的有機農產品可以順暢地以有機名義流通。以下列出當出口有機農產品至美國時,應注意的事項。

  1. 確認出口品項的範圍

在出口有機農產品到美國的過程中,首先要確認想要出口的農產品,是否在與美國的同等性協議約定的產品範圍內。如果不在範圍內,就不能以有機名義出口這批農產品到美國。

產品範圍包含:

(1)     農糧產品

(2)     畜產品:畜產品,或是以畜產品為原料的產品,都必須是以未經抗生素治療的動物製造。畜產品的品項,只含肉、蛋、奶製品。

(3)     水產植物產品

(4)     加工食品(有機原料含量須達95%以上)

產品範圍不包含:

(1)     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2)     水產動物產品(如魚和貝類)、原料有包含水產動物產品的加工品。

  1. 申請有機交易證明文件

根據目前台灣與美國所簽訂的有機同等性協議,如果是採有機同等性途徑出口時,會被要求提供有機交易證明文件。這是為了證明該批農產品已通過我國的有機驗證,而且符合有機同等性協議的約定。

  1. 動植物檢疫

USDA動植物衛生檢驗署負責進口商品的相關檢疫,美國檢疫相關規定,可在商品進口要求(Commodity Import Requirements,CIR) 網頁中查詢。也可利用農委會防檢局的對外貿易植物檢疫資料庫查詢系統查詢美國檢疫規定。

 

綜上所述,隨著美國市場的擴大以及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的簽訂,美國市場是我國有機農產品經營者可以考慮嘗試的銷售管道。本文透過提供USDA發布的最新資訊,希望可以協助我國有機產業對出口美國市場所需要的資訊有初步的認知。
為了幫助臺灣業者能進一步瞭解出口有機農產品的方法,本中心彙整了有機農產品出口相關資訊,編撰成《有機農產品出口指南》手冊。這本指南預計將於今年九月出版,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密切關注本中心的最新資訊!

 

撰文:湯雅婷

編輯:賴怡伶

資料來源:

  1.  2022美國USDA第98屆農業展望論壇
  2. 呂斯文(2004)。系統性處理在農產品出口檢疫之應用。農政與農情,131,51-55。
  3. 吳雅芳、陳紹崇、彭瑞菊與鄭安秀(2004)。農產品外銷出口檢疫。台南區農業專訊,48,9-11。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官網-進出口有機農產品之管理

延伸閱讀:

  1. 有機同等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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