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有機農業資訊交流平台

兩個國家或地區經過相互檢視有機法規與落實情形,認可彼此有機認驗證體系及管理制度具有同等性後,透過簽署雙邊有機同等性協議,正式相互承認對方為有機同等性國家,於雙方各自境內通過驗證之有機農產品可以有機名義出口至對方。

  • 出口前置準備事項

Step1. 確認出口品項的範圍
在出口有機農產品到有機同等性國家前,最重要的是,先確認您想要出口的農產品,是否已被列在協議約定的產品範圍內。如果還沒被列入,就不能以有機名義出口這批農產品。

Step2. 申請交易證明文件(Transaction Certificate)
1. 註冊臺灣有機農業資訊網帳號

2. 登錄農產品業者的外文翻譯名稱及地址
3. 線上申請交易證明文件
4. 驗證機構審核用印
EPV系統帳號及交易證明文件等申請流程教學

Step3. 申請動植物檢疫證明書

  • 有機同等性國家的相關規定
 產品範圍有機標章相關連結

美國

包含
a.農糧產品
b.畜產品
c.水產植物產品
d.加工食品(有機原料含量須達95%以上)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b.水產動物產品(如魚和貝類)、原料有包含水產動物產品的加工品

1

2

1. 農產品檢疫
美國輸入農產品條件查詢系統

2.有機農產品標示
美國一般食品標示規定有機產品標示規定

加拿大

包含
a.農糧產品

b.畜產品
c.水產品
d.加工食品(有機原料含量須達95%以上)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b.蜂產品
c.包裝使用含奈米物質的任何產品
d.使用抗生素的水產動物

1

2

1.農產品檢疫
加拿大食品進口要求查詢系統

2.有機農產品標示
加拿大食品檢驗

日本

包含
a.可供食用之有機農糧產品。

b.加工食品(有機農糧原料須達95%以上)
c.酒精飲料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b.種子及種苗
c.水產品
d.畜產品

1.農產品檢疫
日本植物防疫所-進出口條件詳細資訊(輸出入条件詳細情報)

2.有機農產品標示
日本有機農產品標準

紐西蘭

包含
a.農糧產品

b.畜產品
c.加工食品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的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b.蜂產品
c.水產養殖產品(包含藻類及其他水生植物、類植物等物種)
d.野生採集產品

紐西蘭目前尚未訂定國家有機標章,應使用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的產品,由已通過臺灣有機驗證的農產品經營者張貼標章。

1.農產品檢疫
紐西蘭初級產業部官網-《進口衛生標準》列有保護紐西蘭環境及動植物的管制措施

2.有機農產品標示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法典》、紐西蘭食品和飲料的標示規定 、《紐西蘭零售食品標示指南》 等相關規範

澳洲

包含
a.農糧產品

b.畜產品
c.水產植物
d.加工食品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是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的加工品

b.蜂產品

澳洲目前尚未訂定國家有機標章,應使用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的產品,由已通過臺灣有機驗證的農產品經營者張貼標章。

1.農產品檢疫
生物安全進口條件資料庫查詢平台

2.有機農產品標示
澳洲紐西蘭食品標準法典》與澳洲原產地食品標示相關規定

巴拉圭

包含
a.可食用的農糧產品

b.農糧加工食品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之加工品

b.水產養殖產品,包含藻類及其他水生植物或類植物之物種
c.蜂產品
d.畜產品

不能貼用巴拉圭有機農產品標章,須張貼臺灣有機農產品標章。

1.農產品檢疫
植物暨種子衛生品質局

2.有機農產品標示
南方共同市場包裝食品標示技術法規

印度

包含
a.可食用的農糧產品
b.農糧加工食品

不包含
a.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或以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為原料之加工品
b.水產養殖產品(含藻類及其他水生植物或類植物之物種)
c.蜂產品
d.畜產品

1.農產品檢疫
印度農業部植物檢疫機構

2.有機農產品標示
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

  • 無特別管制的國家與地區

目前有些國家與地區未訂定有機農產品認驗證與管理相關法規,但准許已張貼有機標章的產品在該國市場上銷售。因此已通過臺灣有機驗證的農產品,就能以有機名義出口到該國或地區,例如香港、新加坡。

  • 有管制的國家與地區

如果想要將有機農產品出口到已立法管理有機農產品的非有機同等性國家或地區,該項產品就必須另外通過該國的有機驗證,才能以有機名義出口銷售。

歐盟中國

如果要從非雙邊有機同等性國家或地區(即第三國)出口有機產品到歐盟,必須透過歐盟執委會認可的驗證機構,並以歐盟有機法規為實施查驗標準。
這些機構經授權,可在第三國進行管控與驗證,可參考歐盟核准可在第三國進行驗證的驗證機構清單

根據中國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如果從非雙邊有機同等性的第三國進口有機農產品,必須符合中國有機產品相關法規與標準的要求,才能在中國銷售。進口有機產品驗證委託人,應當向經過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所認可的驗證機構,提出驗證委託。